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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维权律师费

2021-04-20

  内幕交易一般是通过实施评判或者通晓股票、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股票、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或者单位,在证券交易信息未公开前泄露该信息来进行的。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内幕交易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内幕交易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1、自然人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内幕信息知情者怎么界定
  内幕信息知情者、非法获取者从事相关交易活动行为的认定分歧,在内幕交易罪刑法理论上早有表现。美国最先确立证券法、证券交易法的成文规范,在内幕交易罪规范解释理论体系内,存在戒绝交易说与禁止私用说两种观点。戒绝交易说认为,内幕消息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人员,完全不能从事与内幕信息相关的任何证券期货交易。禁止私用说认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者,禁止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证券期货交易谋取私利,但刑法并不绝对地禁止不以利用内幕信息进行相关交易的行为。
  三、内幕交易侵犯了谁的利益
  本罪侵害的客体是证券、期货市场的正常管理秩序和证券、期货投资人的合法利益。证券、期货市场的运用在客观上要求公正而高效的管理秩序。只有如此,证券、期货市场才能健康地发展。作为证券、期货管理制度的内容之一的证券、期货信息保密制度是根据这样一项原则建立的,在证券、期货市场中,所有的投资者对于重要情报都享有同等的权利。在重要情报公之于众之前,掌握这种内幕信息的人员(内幕人员)不得利用它为自己和其他个人牟利或者避免损失服务;否则,就使其他的证券、期货投资者处于极不公平的位置上。内幕信息交易行为违反了这一证券、期货市场原则,违反了国家关于证券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方面的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同时,内幕交易行为也侵犯了证券、期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证券、期货投资者的权利相当广泛,包括“知”的权利、平等参与权、自由交易权、投资收益权等。证券、期货管理制度的核心精神之一,就是保证有关发售证券的公司或单位不间断地供给投资公众正确的资料讯息,帮助投资者做成投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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