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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德豪被立案调查,广大投资们可做维权准备

2020-12-21

2020年6月23日,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公司)公告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公司于2020年6月22日收到《调查通知书》(皖证调查字2020001号),通知内容为:“因你公司涉嫌存在未按规定披露信息,2018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等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公司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2020年4月30日,公司知悉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对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2019年8月30日,公司披露《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对2018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差错更正,将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由亏损5.81亿元更正为亏损6.68亿元。2019年11月18日,公司披露《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将2018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由亏损6.68亿元更正为亏损39.67亿元,并更正2019年部分财务数据。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前后净利润的变动额在33.86亿元,变动幅度在85.35%。上述行为违反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1条的规定,公司相关负责人违反董监高诚信勤勉义务。公司于2020年5月24日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对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101号),对公司相关情况进行了问询。

北京浩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宝明律师认为,目前中国证监会刚刚对﹡ST德豪立案调查,尚不能确定公司具体违规行为和细节,还需等中国证监会调查结束才能确定,如﹡ST德豪被行政处罚,投资者可进行诉讼索赔。

吴宝明律师指出,目前暂定的﹡ST德豪索赔条件为:在2020年6月22日之前买入,且在2020年6月23日之后卖出或仍然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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