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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宝明律师:盛达资源被连续问询,投资者可申请索赔

2020-12-21

        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2018年7月13日,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甘肃盛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大集团)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49号)。盛大集团未真实披露持有盛达矿业股份及所持股份质押情况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对盛大集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了相应处罚。

        2018年,盛达资源营业收入实现“暴增”,然后进入2019年第三季度,盛达资源的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大幅下滑,不及营收,公司可持续盈利能力存疑。2020年3月16日,盛达资源披露2019年年报,深交所随即对盛达资源下发《问询函》,针对年报提出16项问题,虽盛达资源对此进行回复称是基于有色金属行业多项特性,公司财务数据变动及客户变化等符合行业特性,但深交所对其数据波动特征、2019年与2018年年报的明显差异、相关“工程项目”名称、“公司董监高是否对年报编制或年报审核勤勉尽责”等问题进行了灵魂拷问。吴宝明律师再次提醒各位投资者,为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应尽快提起索赔流程。盛达资源索赔条件:2015年6月24日至2018年7月13日之间买入,且在2018年7月14日之后卖出或仍然持有的投资者可申请索赔。

投资者需准备以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的公证件
2、证券账户开户确认单,加盖营业部章
3、交易对账单,加盖营业部章
4、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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